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眉山天府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一)不断优化顶层设计。一是出台《关于坚定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加快打造带动眉山高质量发展主引擎的决定》,系统谋划“一城两区三高地”发展路径,实施“一核引领、两翼齐飞、全域共进”发展战略,做强“中部腾飞、东翼崛起、西翼跨越”战略支撑。二是印发《眉山天府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维度开展规划编制,构建新区“1+25+N”规划体系,为新区科学开发建设提供基本遵循。三是高规格创建临空经济示范区、高起点建设眉山东部新城,推动全市“东进”战略在新区落地,全面启动“一互通三横三纵”交通工程和起步区“三中心一基地”项目建设。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是迅速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2020年,累计治愈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累计排查出发热病人3527人次,核酸检测率100%。2020年10月,高家镇鹰头村被评为省农村疫情防控先进村。郑少华同志被眉山市委追授“眉山市优秀共产党员”。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配套制度建设。高质量建立新区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完成总体预案和30份涵盖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专项预案修订,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作用。三是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累计查处造谣传谣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案件5件,行政处罚5人。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截止2020年12月,新区政法委、司法局列席重大执法行政案审会40余次,审查管委会主任会议议题340余个,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50余份。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住建交通工程等八个方向聘请法律顾问,形成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体系。2020年,新区法律顾问团共审查合同200余份,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50余次,列席各类会议65次,参与疑难问题研讨20余次。三是对新区内重点项目逐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先后开展川港合作示范园、圆中大溪地项目等民生项目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评估实现了应评尽评。
(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深入贯彻《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0年,新区承接司法工作后,对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对8个未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补充备案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照《民法典》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新区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要求,全面清理新区实施或者起草文件设定的所有证明事项。
二、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一)圆满完成村级建制和小组优化调整工作。一是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组建7个工作组,制定123项任务清单,分类分批打造“奋勇社区”城市拆迁安置和青龙园区现代物流园等10个示范点,形成纵向党的领导、横向多元协同治理格局。二是重塑新区发展版图。围绕“顺向合并、优化产业、配强队伍、有力发展”的总体思路,将代管7个镇(街道)原有137个村(社区)减少到84个;村(居)民小组由1118个减少到697个。三是清理规范乡镇职权。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实行动态管理,优化基层政务服务。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2020年眉山天府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公安分局等6个牵头单位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主任会会前学法。2020年9月,新区党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民法典》专题讲座,将《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2020年,新区邀请9名专职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9场,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干部600余人参加讲座。四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20年,累计发放《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9000余份,并利用微信群、QQ 群发送法律宣传信息,累计发送300万余条。
(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统筹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和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在新区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工作室,聘请村级法律顾问84名,聘请镇级法律顾问7名。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拨付法律服务费用70余万元,用于完善新区法律服务体系。
三、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政策支撑。一是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在招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等公用事业领域的政策措施,目前,新区暂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精心打造营商环境专区。设立企业注册登记旗舰店,增加企业方便度、获得感。2020年,在全省216个县(区)参与的四川省税务系统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税务局综合排名全省第54名,较去年提升5名,在全市排名第一。三是探索“监企共建”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亲清政商关系。2020年,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与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签署“监企廉洁共建”协议,共同打造“监企共建”示范点,标志着新区纪检监察机关与驻地国企共同预防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工作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开全市“监企共建”之先河。
(二)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并编制《眉山天府新区2020年权力清单》《眉山天府新区公共服务清单》,用好用活市委市政府和仁寿县政府、彭山区政府授权新区行使的“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等5枚“2号”公章,挂牌运行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农交所天府新区分中心等,承接市、县两级287项审批事项、5541项行政权力,审批效率同比提升70%以上。2020年,新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被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指数小组评选为“最具创新力政务服务大厅”。二是依托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APP,实现业务随时办、随地办,满足一体化平台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三是积极推进拉卡拉平台经济试点工作。运用“操作模拟器”等信息化手段,成功解决涉税操作环节自动化问题,累计实现自动化申报22.6万户次,为企业节约办税时间约2万小时,累计节约用工100余人。
(三)依法维护企业权益。一是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印发《眉山天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十四条政策措施》,力推政策惠企、服务助企、解难撑企三大举措,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两手抓、两不误”。2020年3月,新区131家规上企业全部复工复产,70个在建工程全部复工,万余名外来企业员工顺利返岗。二是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涉企案件发案率。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对接报的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报警、求助,快速受理、快速派警、多警联动、妥善处理。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团对新区118个三类行业项目(企业)开展劳动合同体检,查找出不规范合同40余份、涉法问题50余条,并逐一提出法律建议。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探索推进托管赋权。制定《关于厘清职能职责边界的实施方案》,顺利承接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建设、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八大职能,与市级部门和彭山区、仁寿县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对接、协调,制定站所人员接收方案,签署备忘录,逐步实现基层站所职能和人员的平稳过渡。二是推动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代管7个镇(街道)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0年,新区开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办理八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300余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2020年,新区执法人员信息公示50条,行政许可公示119条,行政检查公示81条,行政处罚公示249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01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27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一是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围绕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100余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二是开展2020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评查案卷数236件,发现存在不规范案卷数20件,查找案卷问题9处,提出整改措施6条、建议意见6条。 三是开展2020年度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整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乱象,已查找招标项目存在招标文件设置条件不合理、投标单位挂靠等8类问题,并受理8个信访、投诉、举报、异议等,其中3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1件移送公安机关。
五、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一)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司法监督,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结案6件;受理行政诉讼案32件,结案31件,其中开庭审理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5件,出庭率92.6%。上述复议决定及判决书均已全部执行。二是落实司法(检察)建议。2019年9月,针对泉龙河、柴桑河污染问题,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新区管委会采取九大举措,迅速开展泉龙河、柴桑河一体化污染治理,并投入30亿元建设泉龙河、柴桑河湿地公园。通过整治,2020年,柴桑河、泉龙河水质由劣V类转变为地表水III类,获得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并将该环保公益诉讼作为全省典型案例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科学管理政务新媒体。2020年,微博发布消息2825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031条。头条号发布信息2138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349条。公众号发文1454篇,其中,政务公开信息992篇。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是推动《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落地落实。2020年,新区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20余次,摸排不稳定因素336条,调解成功1301件纠纷,调解成功率为98%。二是成立“文贵调解工作室”等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24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8.9%。三是建成以“天府新眉”APP为载体的网络综合治理平台,设置“我有话说”专栏,构建集志愿服务平台、民生诉求平台、心理援助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四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1200余件。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实保障机制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0年6月,市委书记慕新海在《关于完善天府新区眉山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上作出批示,要求完善新区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6月,新区全面承接司法行政工作,并积极推进司法局设立;9月,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市司法局党委联合向市委编委提交了《关于成立眉山天府新区司法局的请示》;11月,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管委会设置司法局;12月,新区正式成立司法局,标志着新区司法行政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二)不断提升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法治化水平。2020年,新区按照“三定规定”意见,结合党政机构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修订完善了《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制度》等重要制度规范,确保党工委管委会运行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不断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梳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7个方面18项工作任务,压实10余个单位(部门)工作责任,高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时报送率达到100%。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突出,但新区整体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度创新探索行政机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足,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下一步,新区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有关精神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围绕新区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开端。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