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07月24日 10时25分     来源: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2020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半年,市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改革、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立足职能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领金融监管服务

(一)强化干部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以党建促业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集中学习日、“会前学法”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党员法纪意识。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并邀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伍成旗网络直播解读《四川省地方金融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试行)》。在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发起《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编在岗干部应考尽考,考试通过率不低于90%

(二)重视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利用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征求意见。建立新闻发言人管理制度,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我局新闻发言人,并积极参加2020年全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暨新闻发言人专题培训班,提升新闻舆论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涉金融类21件(主办7件,协办14件)由党组书记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正在有序推进办理。

(三)做实减量提质,多元化解纠纷。实施“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以《眉山市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为指南,加强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已全部接入四川省地方金融机构预警监管平台,非现场监管效能大幅提高。商业保理清理规范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逐一约谈辖内小贷公司、典当行,对长期未开展业务或处于半停业状态的公司明确引导其有序退出。4月底成立眉山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充实完善了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制,牢牢将重大涉非案件的信访涉稳风险严控在本地。特别是中央、省、市两会期间,实行“日排查、零报告”制度,配合信访维稳部门,全面加强对非法集资重点人群的稳控、灵通情报信息。

(四)借力处非宣传,全面深化普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6月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眉山市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广场、车站和场镇,开展集普法于一体的处非宣传十余次,真正做到寓普法于金融维权和监管执法中,将普法工作与处非打击、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咨询服务相结合,加强行政指导。在金融风险防范上,始终盯紧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两个重点”,强化金融机构合规、企业信用风险和民间非法金融活动“三个监管”,坚决守住风险底线,扎实推进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制发了《眉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眉山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夯实风险防控的基层基础;保持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新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起,涉案人数73人,涉案金额890万元。积极开展网贷机构的清退工作和“寿星谷”“融易融资”“眉州养老院”等投资群体的属地稳控工作。严格压实“三方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辖内农信机构高风险化解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金融监管服务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领域还不够明确,工作人员理解起来仍然比较困难,自身监管底气、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金融业务培训精准度不够,且受疫情影响,今年线下业务培训减少,网络培训缺少良性互动,深入探讨交流较少,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持证上岗尚未实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地方金融监管执法权力,但受考试报考时间未到等方面的影响,执法资格考试尚未举行,暂无人具备执法资格。

三、下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推进示范创建,提高法治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系统法治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公平审查等工作;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确保三年全员持证上岗的行动计划取得“开门红”;严守金融风险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的金融恶性事件。

(二)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金融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地方金融监管事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

(三)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多元宣教。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注重将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同步宣传,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制作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着重引导和教育群众认清非法集资、远离非法集资,提高宣传的可接受性、深度性;积极联合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涉及企业的业务许可或备案情况、经营活动情况开展排查,对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诱骗群众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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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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