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总结的通知》(眉法领办〔2019〕15号)要求,我中心严格对照四川省和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心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中心依法治市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在2019年9月中心中层干部轮换后,第一时间对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公布,确保调整后的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在岗履职。
在日常工作中,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守法、护法,按照要求每年向市政府作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认真执行会前学法制度,认真研究上门归集扩面、政策宣传和集中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将依法办事、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内容纳入中心内部的目标考核,全力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
二、推进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全面落实省住建厅《促进成都平原经济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发展十八条措施》中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区域共享的相关措施,实现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资阳七个城市区域内购房同等待遇。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共享。将房地产企业履约保证金从原来的5%、8%和10%三个档次依次下调为3%、4%和5%,增加了企业资金流动性。
(二)提高业务网办率。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B2B线上缴款功能,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厅中部署人脸识别功能,继续加大综合服务平台宣传力度,微信关注人数已超过8.5万人,业务网办率大幅提升,其中48类业务实现了网上零资料办理。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清理报送了住房公积金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主题式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类高频事项清单。
(三)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积极推动区县管理部进驻区县政务中心,目前全市8个区县管理部已有5个正式入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市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两集中、两到位”水平。建立领导坐班带班制度,由中心领导分别到两个业务量较大、情况较复杂的管理部定期坐班带班,现场解决问题,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职工异地转移,有效减少职工跑路。
三、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依法决策要求。
(一)严格政策调整程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现状,及时提出政策调整意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政策调整意见报请管委会审议同意后方可发布实施。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送市司法局和省住建厅备案。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中心签订的重要合同、金额较大的协议均提前交法律顾问审核,努力做到依法决策。
(二)及时调整不合规政策。以市委巡察整改契机,对中心现行政策是否符合上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不符合行业标准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政策,及时报请管委会同意予以纠正。中心已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大病提取政策,并将借款人最低还贷比从70%调整为60%。
四、加强司法催收,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继续推进司法催收。聘请专业律师和委托贷款合作银行一起,对长期逾期的贷款客户提出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督促贷款人结清贷款。2019年,中心通过司法催收,结清逾期贷款2户,通过和解偿还了逾期贷款2户,接受以物抵债裁定1户,恢复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8户。
(二)全力支持司法执行。对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的案件,涉及要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或扣划的,均予以全力配合,全面支持解决“执行难”问题。2019年全年,共协助人民法院187次,其中冻结缴存账户47个,强制执行94人次,扣划住房公积金485.89万元。
五、坚持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宣传普及力度。
中心充分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所有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办事流程、所需资料等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发布,方便职工查阅和下载使用。与眉山电视台、眉山日报社等公共媒体保持长期的合作,及时进行政策宣传,扩大各项公积金新政的社会知晓度。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双创包保主题法治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中,采取进小区、进社区、进园区摆摊设点、流动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面向缴存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并根据业务特点增加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内容,让大家了解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好12329热线服务电话和官方微信、微博等新渠道,配备专人负责回答各类咨询和政策的发布、解读,方便网友咨询互动。印制各类业务宣传单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随时进行修订,群众可以随时取用并带走,在各类宣传活动中也广泛派发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积极扩大了宣传范围。
六、惩戒失信行为,联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心通过系统参数自动控制、内部审计重点问题、发现苗头及时深挖等措施,全面防范、及时处理涉及住房公积金各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一是惩戒失信行为,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认定和程序,严格执行《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的合作单位、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和惩戒措施;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查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4笔,涉及金额38.88万元,目前已追回2笔,涉及金额4.62万元,违规提取的14人全部纳入我中心失信行为管理,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二是与公安机关配合,协助打击犯罪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苗头进行深挖,发现有非法中介联系全国各地社会人员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然后利用缴存证明办理低息贷款,涉嫌诈骗犯罪。中心迅速向眉山市委政法委汇报,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目前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
七、认真谋划重点,全面推进今年法治建设。
在2020年,中心将继续按照四川省和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各项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提前谋划,稳步推进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对业务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梳理和精简,在实现部门间信息互查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网上办理的业务种类,减少柜台业务量;二是将继续跟进洪雅、仁寿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提前与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对接,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能够尽快入驻,全面实现各区县管理部的“两集中、两到位”;三是继续推进司法催收工作,2019年有一批长期逾期户的起诉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将在2020年正式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四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和法治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更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和各类操作指导,方便缴存职工查询。
特此报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