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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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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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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引进优秀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以邮件反馈信息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2月10日17:30前,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建科(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二段116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609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眉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2寸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或专业表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在学校或国内高校出具的专业一致证明原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原则上需由考生本人到场,省外、国(境)外考生确因工作、学习等原因不能本人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但是需出具本人手写的委托书,签字并加盖手印,资格复审时还要出具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发放《考核通知书》。 2.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等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当日,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纸质版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考核资格。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718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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