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招考录用 >> 事业单位考试 >> 正文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11-07 19:56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字号: ] 打印

按照《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实施方案》规定,学校已于2025年11月1日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了笔试,现将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排名、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排名

详情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笔试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11月14日08:30—12:00

四、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见附件3)

2.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由从事该工作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面试。

2.心理测试及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心理测试、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3.所有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509183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7日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docx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及排名.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