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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5-09-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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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 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情况见《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汇总表》(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市级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分级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组织体检部门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含本人照片的实体社保卡)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递补 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由医院收取)。 (二)体检人员应提前规划好行程,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请体检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遵照执行。 (四)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选调处理。 附件:1.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汇总表 2.体检须知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 |
【附件1:眉山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汇总表 .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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