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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4年考核引进学科带头人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8-03 21:07  市委党校 [字号: ] 打印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4年考核引进学科带头人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关于考核引进学科带头人的公告》,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考核引进学科带头人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王佳舟、曾沁、陈兆伟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85日(星期一)上午7:40

集合地点:中共眉山市委党校校门口(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富牛大道)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本次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9709113550512476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483




体检须知


1. 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2. 体检考生须听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引,不得擅自离队,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表上有受检者本人填写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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