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关于眉山市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 (公招、定向招考、基层选调生、政法系统) 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5-03-05 14:2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关于眉山市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 (公招、定向招考、基层选调生、政法系统) 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及招考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公招、定向招考、基层选调生、政法系统)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成绩查询”(https://www.jdpta.com)查询本人总成绩、排名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 二、体检对象 成绩查询中“是否进入体检”栏被列为“是”的人员。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5年3月9日(星期日)上午6:4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报到(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3090591。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公招、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系统职位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基层选调生和定向招考职位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3090591。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5年3月5日 |
【附件:体检须知.docx】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