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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卫生职业学校租用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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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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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卫生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眉卫校字〔2025〕41号)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现将你校在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期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你校因教学需求,租用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北校区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为新增主要办学场地,结合学校实际住宿条件,你校在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期间,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关于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眉市发改价费〔2021〕13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1200元/生/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二、收费监管 学校应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应按收费公示政策,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APP、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政策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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