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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药科职业学院中职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4-11-22 11:24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丹棱县发展改革局

局转报的眉山药科职业学院申请核定中职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民办教育管理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核算、实地调研、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学校中职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继续按2019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

中职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9500//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原则。

二、收费监管

学校应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政策规定自愿参加的项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

学校应按收费公示政策,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APP、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各地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按职责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政策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执行时间

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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