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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棱中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2024-11-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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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转报的丹棱中学校申请重新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核算、实地调研、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160元/生/年。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或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初中学生住宿费按教育管理有关政策执行。 二、收费监管 学校应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 学校应按收费公示政策,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APP、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各地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按职责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政策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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