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
2021-06-28 09:0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眉市发改价费〔2021〕131号 眉山北外附属东坡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正式核定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北外东坡报〔20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 费:小学、初中, 28800元/生·年; 高中,310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完成量、有关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二、收费管理及收费公示 学校应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正式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7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