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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眉山中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2022-08-23 15:00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眉市发改价费〔2022270



四川省眉山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学生住宿费标准重新定价的请示》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国家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测算,决定调整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树蕙楼住宿费8人间)400元/生·期

钟灵毓秀楼住宿费(4人间)600/生·期

俊才楼住宿费(4人间)600/生·期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有关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二、收费管理及收费公示

学校应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清单。

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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