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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华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
2021-03-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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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市发改价费〔2021〕45号 眉山市华兴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学校收费定价的申请》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职教育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测算,现将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校开设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 学 费:8500元/生·年(含应减免的中职教育学费补贴); 住宿费:900元/生·年。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到位。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有关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二、收费管理及收费公示 学校应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清单。 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每年秋季招生前,学校应将招生简章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1年 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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