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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2021-03-10 14:22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眉市发改价费〔202144


四川省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费用的请示》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职教育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测算,现将四川省丹棱职业高级中学校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住宿费460元/生·期。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有关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二、收费管理及收费公示

学校应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清单。

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1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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