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强制 >> 正文

2020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2021-01-08 13:56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制表单位(盖章):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表日期:202118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11511700015425116A

11511700015425116A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2
















合计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