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正文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处罚〔2026〕3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处罚〔2026〕3号

案由

东坡澜雅服装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羊毛衫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东坡澜雅服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402MADA19LB3G

法定代表人

祝惠群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羊毛衫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情况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没收不合格羊毛衫产品1件。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6年5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