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正文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处罚〔2026〕4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5-2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处罚〔2026〕4号

案由

四川学府智创科技有限公司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四川学府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MAERL05A5J

法定代表人

郑纪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当事人为其“助跑校园”网络平台虚构月售订单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构成通过对其商品销售状况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当事人未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办公,构成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当事人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当事人未在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办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理。

行政处罚情况

罚款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6年5月12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