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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表(三)
2023-10-11 09:18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表(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名

违法企业安全许可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眉)应急罚〔2023〕201号




仁寿县更新俱佳家俱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仁寿县更新俱佳家俱有限公司

915114215

864765667

张秀华

1.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木工车间除尘器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生产车间二楼打磨区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2.安全设备的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木工车间立式砂带机收尘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3.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铝合金车间一楼开料锯作业场所粉尘积尘厚度达45mm未进行规范清理生产车间二楼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使用的电气设备设施(电子秤)不防爆)。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七)项;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3.31


2

(眉)应急罚〔2023〕202号、(眉)应急罚〔2023〕202-01号、(眉)应急罚〔2023〕202-02号、(眉)应急罚〔2023〕202-03

四川省威星食品有限公司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案

四川省威星食品有限公司

91511402207349656T

蹇福华

2023年2月27日,威星食品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情况下,实施了有限空间(1-4号盐渍池)的清洗作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

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18


3

(眉)应急罚〔2023〕204号、(眉)应急罚〔2023〕204-01号、(眉)应急罚〔2023〕204-02

四川五谷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四川五谷源食品有限公司

91511421MA62J45H5T

莫万珍

1.未按要求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计划;

2.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5项、第27项的规定。

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9.1


4

(眉)应急罚〔2023〕301(眉)应急罚〔2023〕301-01号、(眉)应急罚〔2023〕301-02号、 (眉)应急罚〔2023〕301-03号、(眉)应急罚〔2023〕301-04号、 (眉)应急罚〔2023〕301-05号、(眉)应急罚〔2023〕301-06

甘眉工业园区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25”一般高处坠事故案

四川眉雅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91511400MA66RY943W

李迪文

1.眉雅钢铁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2.眉雅钢铁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实际负责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李世旭,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3.眉雅钢铁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陈代林,未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4.眉雅钢铁公司安环部工作人员李代兵,未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未及时排查作业现场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5.眉雅钢铁公司行检员段熙虎,未持有《高处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

6.眉雅钢铁公司行检员杨章文,未持有《高处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

罚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六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

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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