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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表(二)
2023-10-11 09:17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表(二)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安全许可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应急罚〔2023〕移201

四川应林企业集团丹棱化工有限公司柏木桥钙芒硝矿“8.3”提升运输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牟清利



在作业现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黄加元、张华等人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且亲自参与矿车下放作业

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29


2

应急罚2023〕移202

四川应林企业集团丹棱化工有限公司柏木桥钙芒硝矿“8.3”提升运输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罗成银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纠正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29


3

应急罚2023〕移203

四川应林企业集团丹棱化工有限公司柏木桥钙芒硝矿“8.3”提升运输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赵怀安



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仔细,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29


4

应急罚2023〕移204

四川应林企业集团丹棱化工有限公司柏木桥钙芒硝矿“8.3”提升运输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杜强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29


5

应急罚2023〕移205

四川应林企业集团丹棱化工有限公司柏木桥钙芒硝矿“8.3”提升运输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罗建国



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裁量标准》的规定

暂停使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1个月,罚款。作出处罚决定后15日内履行。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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