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正文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行处字〔2021〕017号
2021-06-29 11:45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行处字〔2021〕017号

案由

眉山市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眉山市悦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MA66MUPP9T

经营者

杨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当事人使用的2台脱毛机为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情况

没收违法使用的2台医疗器械;罚款957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纳罚款。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1年6月1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