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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行处字〔2020〕026号
2020-12-03 09:08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行处字〔2020〕026号

案 由

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314439702L

经营者姓名

张全红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2020年8月14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联合开展2020年度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 编号为MHBL-HNT02-2019100

001、2019100002、2019100003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报告依据GB∕T228-2002标准已作废,均不能提供设备使用记录;编号为MPJD-HNT01-2020060001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不能提供对应设备使用记录;

2.编号为MHBL-HNT08-20191200

09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和记录依据GB∕T50081-2002已作废;

3.编号为MHBL-HNT02-2019100003抗震钢筋力学性能报告未按标准要求检测反向弯曲性能,且重量偏差试件不满足标准要求,但均按照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情况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自动履行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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