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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行处字〔2020〕020号​
2020-07-16 14:28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行处字〔2020〕020号

案由

眉山市鲜品缘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眉山市鲜品缘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MA648JMC5W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金贵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食品标签未标识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情况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贰元捌角(142.8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壹万伍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15142.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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