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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行处字〔2020〕009号
2020-03-24 09:12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行处字〔2020〕009号

案由

东坡区新宏源理发用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口罩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东坡区新宏源理发用品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402MA6B1GFG33

法定代表人姓名

侯文洲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东坡区新宏源理发用品店销售外包装无中文标签、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3M Nexcare”口罩358个,涉案口罩货值金额18325元,违法所得1248.64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情况

处罚款5497.5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48.64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于2020年3月2日自行履行完毕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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