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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眉市监行处字〔2019〕047号]
2019-10-21 09:27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行处字〔2019〕047号

案由

眉山市东坡区麦兜妈护肤品经营部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违法当事人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麦兜妈护肤品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1402MA699Q188D

经营者

邹丝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当事人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

行政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情况

1.没收扣押的“兰芝雪纱丝柔防晒隔离霜绿色”2盒、“兰芝雪纱丝柔防晒隔离霜紫色”2盒;

2.没收违法所得934元,并处罚款3736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处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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