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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数据(眉市自然资(罚决)2019第010号)
2019-07-08 09:25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市自然资(罚决)2019第010号

2

处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处罚类别1

罚款

4

处罚类别2


5

处罚事由

眉山力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旺达广场·旺达铭苑1#、2#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6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7

行政相对人名称

眉山力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

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0603327524

9

行政相对人代码—2

(组织机构代码)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3

(组织机构代码)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4

(税务登记号)


12

行政相对人代码—5

(居民身份证号)


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康英

14

处罚结果

予以旺达广场·旺达铭苑1#、2#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按实物价值相当的金额罚没,金额:194818.8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7月1日

16

处罚机关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17

地方编码


18

当前状态

罚款已交至财政非税专户

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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