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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包车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受理公示
2025-03-06 09:17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我局对客运企业提交的包车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对该包车客运重新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告知我局。

收件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B座办公区302室

邮 编:620020

电话及传真:028-38073130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日5日


包车客运许可受理汇总表

序号 申请单位 营运线路 申请类型 拟投入车辆数及要求 拟投入车辆情况 备注
1 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 眉山至全省(省内包车) 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92辆 (中级及以上) 现有82辆新购10辆
2 四川省仁寿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至全省(省内包车) 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15辆 (中级及以上) 现有12辆新购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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