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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受理眉山东坡回龙医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床位等相关情况公示
2023-12-21 15:27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对眉山东坡回龙医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床位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名称:眉山东坡回龙精神病医院

2.拟变更后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专科医院。

3.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急诊服务 住院服务 巡诊服务。

4.诊疗科目:由内科、外科、妇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西医结合科变更为精神科、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

5.拟变更后医疗机构床位:75张。

6.申请人(单位)名称:眉山东坡回龙医院

7.公示时限:2023.12.21-2023.12.27。

以上内容同步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政法科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2838195260 ,邮箱:1054002872@qq.com。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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