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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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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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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每年1月1日-2月28日申报上年度补贴资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流程 符合补贴标准的建筑企业向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东坡区企业由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核。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提质升级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升级前后资质证书复印件; 4.产值证明材料。 (二)企业扩大规模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值证明材料。 (三)企业人才培养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完成培训且取得证书的人员名单; 4.培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来眉发展 1.《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 2.企业迁入眉山前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企业迁入眉山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 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补贴的,相同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供。 附件:《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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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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