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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继续延长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
2021-11-10 14:4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1〕155号)要求,决定延长我市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照川建通告〔2021〕155号规定,将我市核发的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劳务资质备案除外)有效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资质按川建通告〔2021〕155号规定执行。

        二、相关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不受理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四、我市、扩权县审批的劳务资质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到期前90日内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劳务首次备案并提交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各扩权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可参照本通告规定继续延续。

       六、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局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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