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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眉山市市本级污染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表
2021-10-20 16:4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日期

内容

投诉来

源渠道

污染类别

处理情况

1

2021-8-4

东坡区居民反映:自己2021年8月4日前往东坡区辉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车辆检测,工作人员告知自己车辆氮氧不合格,但自己的车辆2021年2月曾做过3次尾气检测,结果都表示合格。自己现在即将前往该检测公司进行二次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依然不合格,自己会在不变更任何机动车配件的情况下,前往其他地方再次检测。希望部门告知车辆检测错误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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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求助人进行了沟通:东坡区辉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按照规范操作检测,未出现错误检测操作。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9〕52号)要求,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再到同一家车辆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承办人:王芳    承办人电话:3811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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