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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受理公示
2021-06-23 17:27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我局对丹棱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提交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6242021630。如对该线路重新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告知我局。

收件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B座办公区302

  编:620020

电话及传真:028-38073130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623       


客运线路许可受理汇总表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线路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申请类型

拟投入车辆数及要求

拟投入车辆情况

备注

1

丹棱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仁美至成都

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1辆(中级及以上)

新购(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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