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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眉山市市本级污染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表
2021-04-21 14:3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序号

受理日期

内容

投诉来

源渠道

污染类别

处理情况

1

2021-3-26

投诉人反映: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楼顶有几个通讯基站,挨着自己家,用仪器检测辐射超标几十倍(自己检测多个基站,只有该基站辐射超标),导致自己和家人视力下降、喉咙长包块、腹部有红点,现在搬家之后身体得到好转。一直未得到解决,基站已经超标到2000W/平方米,国家规定40W/平方米,严重损坏居民身体健康,导致自家已经花费20万元医疗费。希望部门尽快出面解决基站辐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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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现场调查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基站位于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主楼楼顶,建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3家通信运营商的通信基站,根据《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投诉人的原住房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楼楼顶基站直线距离67米,位于电磁敏感区域外。

、处理情况

 3月31日16点左右,经与投诉人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向投诉人出示了移动公司提供的成都精锐环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该点位基站周边的公众居住位置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值在0.000098W/m2--0.200677W/m2;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在投诉人家3个点位现场监测,射频电场强度在1.5-3.3V/m之间,射频功率密度为0.006-0.029 w/ m2。两份监测结果均低于原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控制限制》(GB8702-2014),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电磁辐射限制射频电场强度为12V/m,射频功率密度为0.4w/m2的限值。故该点位基站不存在电磁辐射超标的问题。

三、回复情况

 3月31日,经与投诉人当面沟通,并对投诉人进行电磁辐射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投诉人表示知晓。

承办人:陈静 承办人电话:381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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