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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竹香园食品有限公司-风味泡菜(公示截止期2021.2.9)
2021-01-13 17:43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企 业 名 称

眉山竹香园食品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7号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天全

手 机 号 码

13808160206

食品标准名称

风味泡菜

标 准 编 号

Q/ZXY0006S-2021

标准发布日期

2021.01.12

标准实施日期

2021.02.25

适用的食品类别

蔬菜及其制品(包括薯类,不包括食用菌) 蔬菜制品 发酵蔬菜制品

是否为集团公司备案

适 用 单 位

眉山竹香园食品有限公司

网上公示情况

(公示完成以后填写)

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项目及指标值

蔬菜及其制品(包括薯类,不包括食用菌)蔬菜制品发酵蔬菜制品:铅(以Pb计)/(mg/kg)0.8

依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名称,对应的项目及指标值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蔬菜及其制品 蔬菜制品

铅(以Pb计)/(mg/kg)1.0

其他说明

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企业标准中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符合 不符合

本企业对报备的企业标准及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本企业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张海涛

2021  1月 13 

 

 

备案登记情况:

 

上述备案的食品安全内容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冲突的该备案自动废止。企业更新标准备案后,原备案自行废止。

 

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项目及指标说明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为:蔬菜及其制品(包括薯类,不包括食用菌) 蔬菜制品 发酵蔬菜制品,其安全性指标对应执行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本企业通过对原料品质的严格控制,工艺改进及生产过程规范等措施,结合多次产品检测,现将铅指标定为:铅(以Pb计)0.8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蔬菜及其制品 蔬菜制品:铅(以Pb计)1.0mg/kg。

 

 

 

 

 

 

 

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张海涛

 

  2021  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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