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调查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花子村1组车辆场工业生产基地(原南车集团工业生产基地)”实为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一厂区),法人代表李春有。一厂区占地面积约15.58亩,生产铁路机车配件(弹簧、制动梁、斜楔等),该公司2016年7月8日取得《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弹簧制动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于响报告表批复》(眉东环建函【2016】118号);2017年11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2019年6月3日,该公司取得《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弹簧制动梁生产线新增浸漆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眉东环建函【2019】32号);2019年11月23日,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环评相关手续齐全。 (一)关于排放废水的问题。该公司循环水补水口管道于2020年发生多次破损现象,导致循环水从雨水排口外排,目前,已对破损管道进行了更换;另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厂区北侧溪沟。 (二)关于噪声的问题。该公司生产时间为8:00至18:00,噪声主要来源于弹簧下料、磨簧、抛丸,梁架下料、切分等工序,其设备均有消声防震底座降噪措施。 (三)关于异味和粉尘的问题。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偶尔会产生少量焦味,主要来源于铸钢车间覆膜砂生产线中高温铁水致模壳中树脂气化产生的气味,有无组织排放的现象。弹簧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通过高 15m 的排气筒外排;弹簧抛丸区、梁架抛丸、斜楔喷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该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四川华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总排口废水、厂界噪声、废气开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排放污染物均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内。 二、工作要求 现场要求该公司:1.加强员工环保教育,引导重视环保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建立设备运行台账,定期检查、更换除尘设备空气滤芯;2.修理风泵房和铸造厂房窗户,并保持常闭;3.风泵房后窗加装隔音板,厂界围墙外有住户处加装隔音墙;4.清洁厂区地面,保持地面、雨水沟清洁;5.循环水池定量注水,将水位控制纳入安全检查项目。 三、回访情况 因举报人匿名,无法电话与举报人沟通相关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甘眉园区南区管委会与龙合村村委、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一走访周边居住群众,通报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整治情况,群众表示满意。 承办人:张钰 承办人电话:38114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