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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眉山市仁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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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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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2015〕886号)要求,仁寿县从基础管理、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管理、水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七个方面对仁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经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合格同意上报,现将考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028-38172306。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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