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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湖街、双河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401—2020—16号)的公示
2020-04-26 16:28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用字第511401-2020-16

2

项目名称

南湖街、双河街市政道路工程

3

审批类别

普通

4

许可内容

1.建设规模:总长约200米,宽30
2.拟用地面积:南湖街2218㎡(3.327亩),双河街2969㎡(4.4535亩)

5

行政相对人名称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700015425298E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10

 

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梅斌

12

许可决定日期

2020-4-20

13

许可截止日

2023-4-19

14

许可机关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15

当前状态

有效

16

地方编码

 

17

备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内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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