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公示 >>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正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9-11-27 17:0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1

污染源(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现场检查(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随机抽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