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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认定眉山市宇莉气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知
2019-05-17 14:35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认定眉山市宇莉气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通知

 

有关县(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和省安监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1225号)及原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规定》(眉安监〔201294号)等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的程序步骤,应急局组织专家对眉山市宇莉气体有限公司、丹棱县良友加油站和四川正基有机硅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评审,认定上述企业为化工企业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认定

附件:化工企业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19年第三批)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517

 

附件:

化工企业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2019年第三批)

1、眉山市宇莉气体有限公司

2、丹棱县良友加油站

3、四川正基有机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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