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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行政执法检查(4月19日)
2018-12-19 14:46  原农业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农业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田园圈农资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944号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肥料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鑫友农资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象路810-812号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兰天农资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颖州北路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肥料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四川省眉山市建辉农化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象路666号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四川眉山禾欣生化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象路666号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优民堂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象路666号-19号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联合农化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检查人员

苏涛

执法证编号

川Z405126

陈皇兵

川Z400005

被检查市场主体

眉山市宏丰农化连锁有限公司

检查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象路兴西街

被检查事项

对农药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

未发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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