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质监办函〔2018〕24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委员:王绪
副主任委员:袁勤
委员:徐岚、张强、陈昊、王红林、雷勇、尹东、李璐。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徐岚兼任。
特此通知。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