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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18-01-10 14:25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2

川食药监眉罚字〔20180001

销售劣药及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眉山市东坡区贝尔康大药房仁钢加盟店

92511402MA621U0M7P

何勇

销售过期药品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没收销售的违法药品,罚款

2018328日前,分三期缴纳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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