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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瑞豪冻品批发经营部(经营者:方学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2017-12-25 11:57  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53

川食药监眉罚字〔201760

东坡区瑞豪冻品批发经营部(经营者:方学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东坡区瑞豪冻品批发经营部(经营者:方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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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予以警告、没收查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

20171211日自动履行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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