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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深化改革 激发内在活力—市商务局向区县下放审批监管权 | ||||||||||||
2015-05-05 1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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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出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市商务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减、放”为原则,能减尽减、应放尽放,根据《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同意下放部分商务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指导区县落实人员、设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条件,及时下放了拍卖企业初审权、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权、1亿美元及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监管权等3项审批、监管权。 放权后,各区县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拍卖企业或分公司设立初审、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直接在区县办理,进一步方便了企业,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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