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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本级涉企收费目录2021 |
2021-04-2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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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眉山市涉企收费及基金目录的说明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一费制”缴费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的通知》(眉委办〔201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本级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市本级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目录。特作如下说明: 一、“一费制”是指在相关收费项目征收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对部门向企业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的行为进行统一审核,统一收费。 二、企业办理缴费时,执收部门按照眉山市涉企收费及基金目录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开具收费票据。 三、企业将执收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在银行缴费后,凭缴费票据回到执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目录所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金收入的项目、标准以现有政策为依据。今后凡有新政策、新规定的从其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出入,按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联系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15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市财政局举报电话:38166769 市政务服务局举报电话:38166130 附件:《眉山市市本级涉企收费目录》、眉山市(州)2021年工业用水电气价格表 眉山市“一费制”缴费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 日 |
【《眉山市市本级涉企收费目录》、眉山市(州)2021年工业用水电气价格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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