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在网络购物消费时遇到过以下条款:一经购买不退不换、逾期不用自动作废、商家定制产品不退不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日期预约不到不作为退款理由等。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通常都被称为“霸王条款”。

近年来,随着移动端电商(社交电商、会员电商、社区电商)迅猛发展,在微信和抖音等平台上,出现了一种面对本地用户的预付式团购电商模式。团购电商与有引流需求的餐厅、美容院、KTV、健身房、酒店商家合作,以较大优惠向本地消费者提供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预付式电子凭证。该模式由成都的**周边游于2018年元旦前后引进眉山市场,一经推出就因三方获利的模式迅速火爆,本地电商纷纷跟进,短时间内眉山本地电商就推出了**优优团、**微生活、**美食台、**同城信息等十余个类似的团购电商微信公众号。然而在飞速发展的同时,眉山市场监管部门注意到,针对此类网络预付式团购的消费投诉大量出现。从2018年春雷行动起,市局针对网络预付式团购电商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方面查处并指导本地电商整改,另一方面向异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请求协助查处规范异地平台主办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通过连续三年“春雷行动”对格式条款侵害消费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市局每年接到的此类投诉已从几百件下降到几十件,目前多数本地预付式团购电商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针对仍有个别预付式团购电商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市局将在“春雷行动2022”网络交易乱象专项执法行动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再次将网络预付式团购电商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列为重点查处对象,目前全市已对26家使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立案调查。
(下图为本地网络预付式团购电商整改后的用户协议)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同时也提醒眉山各位电商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电子商务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在某平台已经出现新型的预付式团购,该平台承诺随时可退、过期自动退,电商行业竞争,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切莫为眼前利益成为昙花一现的弄潮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