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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2023-12-28 17:21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 971045726/szrzyj/2023-00214  发布机构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3-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眉山市第五届人民政府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27日,以我局名义印发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告。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眉山市全域,总面积714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筑两山屏障,护一江清水,绘天府粮仓,促生物多样,兴人居环境,造秀美眉山。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分区分类修复;坚持防治结合,加强风险管控;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保障机制。

三、总体布局

充分遵循全市自然地理格局,以眉山山水本底为依托,构建“三片一屏三带”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三片”即西部山地片区、中部平原片区、东部丘陵片区。“一屏”即西南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三带”即岷江流域经济生态带、青衣江流域生态带、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生态带。

四、重点工程

以全市7个生态修复分区为基础,叠加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按照水土流失修复、生态源地保护、林地质量提升、土壤修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污染地块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废弃矿山修复等八种生态修复类型,明确各片区的主要生态问题和修复策略,最终形成“分区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支撑体系建设”三类重点工程体系,逐步恢复受损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碳汇能力,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7个生态修复分区包括:瓦屋山生态屏障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修复区、青衣江水土流失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岷江生态绿带岸线治理提升与流域修复区、总岗山森林护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区、城乡生态品质与水土保持提升区、龙泉山—黑龙滩一体化保护修复区、东部农田土地综合整治提升与水土流失防治区。

五、保障措施

从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政策体系、落实规划传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公众参与6个方面提出相应保障举措。


附:《眉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8日


【眉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定稿).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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