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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目录
2025-10-11 11:32  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 101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主要承担医保基金、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械招采等12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未实行单独预算。

纳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医疗保障招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81.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4.85万元,下降5.4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8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1.4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1万元,占58.6%;项目支出820.36万元,占41.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81.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14.85万元,下降5.4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减少114.85万元,下降5.4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5万元,占6.06%;卫生健康支出1784.73万元,占90.07%;住房保障支出76.68万元,占3.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981.4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9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2.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
2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5.91万元,增长193.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41万元,占9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2万元,占2.9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17.8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参保、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商务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巡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95万元,下降72.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和接待外省市来眉学习参观、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接待国家医保局来眉调研,省医保局来眉调研,甘孜州医保局考察学习,成都医保事务中心来眉调研,辽宁市医保局来眉调研

本年度未发生外事接待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办公,医保基金监管和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3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经费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绩效自评综述评价结论为优2024年部门目标圆满完成、无目标偏离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是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是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六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是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是职能转变。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是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2024年部门年末职工实有55人(包括行政编制11人、实际13人;参公编制24人,实际23人;事业编制9人,实际9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10人。参公人员变动2人(杨勤退休、增加代雨岑),事业人员增加2人(周艺培、王维希)。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1981.46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981.46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1981.46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981.4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得分99.5分。

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2项核心职能目标,分别是社会事务、民生事务,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医保基金监管更见成效。全年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78亿元,其中:自查自纠退费5395.16万元,违规违约金及行政处罚金到账1.05亿元,尚未缴清1977.14元。定点机构按协议处理879家次,行政处罚29家,解除医保协议18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1家,信用扣分处理96家机构及2名人员。全年职工门诊统筹在定点医药机构待遇享受人次为245.04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亿元,我市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预计调价总量345.65万元按照国、省部署分两批次下调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预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1570万元

2.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各单位及科室需求,综合平衡编制年初预算计划。资金支付时点按照项目进度支付,达到各节点执行进度。

3.财务管理。我部门拥有健全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相容财务岗位进行分离设置,并按照相关文件规范使用资金。

4.资产管理。2024年人均资产变化率与上年持平,所有资产均为在用状态,无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为100%

5.采购管理。采购预算25.64万,严格遵循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采购金额25.64万,预算采购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51.4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常年项目按照部门职能以及最低运行成本设置,项目入库由相关执行单位(科室)与财务共同入库进行绩效分析。

2.项目执行。项目在执行中如有调整,由执行单位(科室)提出,申报后调整。项目结束后,对照任务及目标进行结项讨论,达到既定目标后再进行支付。

3.目标实现。2024年部门目标圆满完成、无目标偏离。2024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294.02万人,其中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6.2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47.73万人全年职工门诊统筹在定点医药机构待遇享受人次为245.04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85%,群众反响良好2024年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群众跑腿约400万人次,为参保人减轻垫资负担超14.5亿元。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日均结算超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移动支付接入率100%我市执行6536项价格的“一张清单”带量采购以来共执行国家和省级、省际联盟集采药械40批次,包括20批次药品和20批次耗材,药品平均降幅达50%以上,耗材平均降幅达70%以上,极大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准确、及时、全面完成2023年DRG付费金额20.84亿元清算任务。加大力度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增5个中医优势病种,同比增幅125%。积极落地多元支付。增补医共体协议6条、新增考核指标10项,进一步细化医共体内医保考核。联合市卫健委,出台第二批、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医院名单,新增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医院6家。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市医保局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结果主要决定次年预算资金的投向,年末预决算公开中也会进行信息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得分99.5 分,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推进缓慢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未完成指标,主要原因:一是属地居民异地务工、求学等参加当地医保。二是持续清理重复参保。三是因就业等原因,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医保。四是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存在选择性参保现象。

(三)改进建议。继续加大参保动员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举措做好参保组织工作,维持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总体稳定。

附件: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整体自评得分表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109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4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xls
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得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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