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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 |||||||||||||||||||||||||||||||||||||||||||||||||||||||||||||||||||||||||||||||||||||||||||||||||||||||||||||||||||||||||||||||||||||||||||||||||||||||||||||||||||||||||||||||||||||||||||||||||||||||||||||||||||||||||||||||||||||||||||||||||||||||||||||||||||||||||||||||||||||||||||||||||||||||||||||||||||||||||||||||||||||||||||||||||||||||||||||||||||||||||||||||||||||||||||||||||||||||||||||||||||||||||||||||||||||||||||||||||||||||||||||||||||||||||||||||||||||||||||||||||||||||||||||||||||||||||||||||||||||||||||||||||||||||||||||||||||||||||||||||||
2025-09-3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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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民献血管理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属于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由原市献血办公室、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市计划生育药品管理站合并组成。没有内设办公室。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126.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39.33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减少11.8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7.51万元主要是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随着住院病人的减少而大幅下降。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2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6.56万元,占100%。(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5万元,占21.06%;项目支出889.31万元,占78.93%。(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126.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减少139.33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减少11.8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7.51万元主要是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随着住院病人的减少而大幅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33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1人,基本支出减少11.8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7.51万元主要是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随着住院病人的减少而大幅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3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1083.36万元,占96.17%;住房保障支出16.27万元,占1.44%(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26.56,完成预算92.9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3.21万元,完成预算92.66%,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开支节约经费,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项目结余。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度无增减。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无增减。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 2024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4.2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4.37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1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4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无偿献血工作经费、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项目、医疗事故鉴定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避孕药具管理费、后勤物业管理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经费、献血预付金退付费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指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原眉山市献血办公室、眉山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药管站合并而成。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民献血管理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在职人员12人,其中事业在编人员11人,人员控制数1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全年预算收入1211.64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126.56万元。 (二)支出情况。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全年预算支出1211.64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126.5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85.08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献血预付金退付费:2024年实施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全年共报销血费7138余人次,合计报销费用768万元。 医疗事故鉴定:2024年医鉴办共接待全市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患双方来人来电就医疗纠纷、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纠纷争议鉴定咨询、提交材料、调阅档案等数十余人次;依法受理2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委托,一例已组织专家鉴定组开展鉴定;全年未发生医患双方关于鉴定工作的投诉。 避孕药具管理:2024年认真完成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指标,我市避孕药具2024年订购计划入库8.2万元,其中避孕口服药和外用药0万元,宫内节育器0万元,避孕套7.3万元。上一年度盘存在库避孕套0.89万元,2024全年避孕药具发放出库0.44万元。满足了群众免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全市共有自助发放机162台基本保障正常运行。 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宣传模式。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巩固献血队伍。全市自愿无偿献血23188人次,献血量36705.25U。其中纯街头400ml献血9359人次,献血量16585.25U,献血比例40%;高校团体献血4324人次,献血量5519.25U,献血比例18.68%,团体应急献血9505人次,献血量14664.75U,献血比例41.06%。 2.预算管理。我单位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额。我中心2024年全年预算1211.64万元,年终预算执行数1126.56万元,经费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其他一般性支出。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经费执行进度较缓慢,1-6月执行数为467.43万元,进度38.6%,1-10月执行数为918.29万元,进度75.8%,主要原因是区县医疗机构未及时提交票据,我中心无法按照进度执行。 3.财务管理。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制度、支付审批程序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财务科设置了出纳、会计和财务负责人岗位。 4.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资产管理科室、资产使用科室负责,并分别制定了相关职责。单位近2年来没有采购固定资产。2024年我中心固定资产净值105.7万元,人均资产占有率为8.8万元;2023年固定资产净值117.58万元,人均资产占有率为10.68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7.60%,符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值。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账面价值2.09万元,办公家具账面价值4.91万元,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利用率为42.64%;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账面价值39.61万元,办公设备账面价值42.56万元,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利用率为93%。经单位年末盘点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2024年我中心无政府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959.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886.02万元,总体进度为92.37%,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项目决策。 项目预算时由业务科室梳理明年工作计划,提出项目预算金额,并提供申报理由、测算依据及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等详细说明。单位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审批项目,财务科对审批后项目及时入库上报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经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经费指标。 2.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支出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费用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单位日常运转,人员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逐项审核,没有政策规定的不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然后再是专项支出,专项支出紧密结合单位职责、工作目标,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本着事实从严从紧、区别轻重,急事优先的原则。 3.目标实现。 2024年年初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959.20万元,执行项目金额886.02万元,结余73.18万元。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分别是无偿献血工作经费、献血预付金退付费、后勤物管服务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分别是医疗事故鉴定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项目和避孕药具管理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无事故发生和未进行相关培训工作。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中心2024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中心定期对金额较大的重点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监控以督促项目及时完成。对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调整,以达到合理使用资金的效果。根据评价结果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项目管理等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预算绩效自评总体良好,从预算到项目实施,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中间环节管理到位,资金稳控性较高,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安排布置各项工作时,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各自职责及相关要求,确保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 (二)存在问题。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差距。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无法及时整改落实。 附件2
附件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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