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4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决算 | ||||||||||||||||||||||||||||||||||||||||||||||||||||||||||||||||||||||||||||||||||||||||||||||||||||||||||||||||||||||||||||||||||||||||||||||||||||||
2025-09-30 17:4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并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接收转诊等工作。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961.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126.74万元,增长29.83%。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前期经费使用、新增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和单位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款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0.61万元,事业收入收、支总计各增加908.43万元。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96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5.55万元,占23.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27.03万元,占71.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908.43万元,占5.0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96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94万元,占10.24%;项目支出16122.07万元,占89.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052.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3218.31万元,增长23.26%。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前期经费使用、新增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0.61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5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7.7万元,增长27.36%。主要变动原因是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加快支出数较2023年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42万元,占54.61%;卫生健康支出1804.84万元,占42.71%;住房保障支出113.29万元,占2.68%。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22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5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48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79.49%,较上年度减少1.24万元,下降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3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4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4万元,占8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1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4万元,完成预算7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53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是医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费用相应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其他车型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4万元。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保障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完成预算9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28万元,增长72.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公务接待次数、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产前诊断中心现场质量检查、上级部门现场审查、专项检查、市州兄弟单位来院参观交流学习、上级单位调研、产前诊断中心现场质量控制检查、托育园考察学习、开展妇女心身健康干预技术评估项目现场调研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7.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2%。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0.61万元,增长21.97%。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前期经费使用和新增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导致。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024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2024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4.1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服务和设备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技术督导,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医院业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妇幼健康能力建设、2024年公共服务岗经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补助资金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本单位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本单位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58分,绩效自评综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人均占有资产同比下降,但资产利用率和采购执行率医院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卫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2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通用指标得分53.72分,专用指标得分30分,个性指标得分16分。按照计划稳步推进,现阶段正准备竣工验收工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向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助费支出。 2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我院向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接收转诊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市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115名,截止12月底实有事业在编人员85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4782.57万元、收入决算数为17961.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医院自有资金预算除政府采购外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导致。 (二)支出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4782.5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7961.0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基本运营,支付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利息和本金,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等。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我院将2024年全部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在申报预算的同时,根据预算内容及项目情况编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绩效指标符合实际,体现部门履职效果。2024年完成了妇女儿童医疗门诊服务25万人次,出院0.8万人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小于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治疗率大于90%等职能目标得19分。 2.预算管理。医院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2024年预算填报方式规范,填报内容合理、完整,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定通过,并已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024年预算管理得12.98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医院自有资金除政府采购外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政府采购“一采三”和跨年支付等问题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 3.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财务岗位设置合理、明确职责职权。资金管理、费用支付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履行日常财务报账工作,实行专账核算,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支出合规且合乎流程,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财务管理得10分。 4.资产管理。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58.74万元,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55.45万元,同比人均资产变化率-5.55%。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1.68%,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2.33%,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0%。资产管理得6.6分。资产利用率较低是因为我院2022年搬迁了新院区,医院规模扩大,新购了大量办公设备和家具。 5.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申请审批程序合法合理,采购方式明确清晰,采购验收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得3.92分。采购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政府采购“一采三”和跨年支付等问题导致。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38.9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938.0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5.46%,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3个。 1.项目决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预算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按照文件要求设置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相匹配。项目决策得12分。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执行,满足预算调整的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批进行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行率达到90%的项目有17个,占项目总数的56.67%。项目执行得10.87分。 3.目标实现。2024年我院财政项目30个,23个预算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但是因为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年底未报账影响预算执行率。部分项目因资金年底到账,导致项目归口科室跨年执行预算项目。目标实现得9.21分。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4338.73万元,预算执行率97.39%,主要为编内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中央资金。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不含专项债券)12438.23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主要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经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四川省儿童医院)前期经费和医院运营财政补助经费。2024年度专项债券预算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39.14%,主要用于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因项目建设期较长存在跨年执行的问题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2024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自评结果运用:我院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根据上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安排预算时对单位和项目的预算进行相应调整。信息公开:我院均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以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相关信息。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客观、科学的对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自评得84.58分。通过本次自评预算,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人均占有资产同比下降,但资产利用率和采购执行率医院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卫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 (二)存在问题。 医院需进一步加强一般性支出的管控,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公设备等费用的支出。因为搬迁新院区,新购了大量办公设备和家具,院区面积增大业务用房增加,创建智慧医院等因素导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资产管理得分较低。部分预算项目因建设期较长、费用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预算项目跨年执行、医院自有资金未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支付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 一是逐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尽量编细编准,减少预算调整。目前要求预算编制时结合医院规划目标将预算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编制,并提供测算依据,如果出现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见的情况,已在预算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流程,按流程规范调整预算。二是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责任科室对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规〔2021]895号)精神申报立项。 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托育业务用房、婴幼儿照护培训教学及婴幼儿健康研究用房、儿童早期综合健康培训用房、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训练区及附属用房等,拟设置托位150个。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目的是为满足城市托育教育需求、解决当地部分社会就业压力。主要任务是完成申报立项、完成前期全部准备工作,建设期内严格监督实施,配合各项工作以及验收结算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计4,000.00万元,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57.14%;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86%。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本项目主要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总体目标,一是100%实现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二是100%实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三是100%实现按工期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四是100%实现工程造价不突破概预算指标;五是完成市政府推动区域全面协调下达的本项目完成目标;六是区域辐射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25年的目标一是不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二是全力按工期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明确项目成果,建成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解决部分城市婴幼儿照护问题、促进亲子互动、提升社区凝聚力、保障孩子健康,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使人们群众得到切实利益,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可行。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根据项目计划对资金使用凭证进行核实,根据每月财务的资金使用台账跟进资金执行进度情况,逐步进行自评。 (三)评价选点。 取得的眉山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不涉及分配,全部用于本院托育项目建设支出。 (四)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单位自评法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坚持以科学性、全面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对资金的管理情况如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及时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绩效目标如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和成本指标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医院基建主任、财务部主任、托育指导中心主任构成。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 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资金3200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财政资金拨付率100%;申请地方财政资金140.56万元已经全部到位,地方资金到位率100%;财政项目和专项债券资金合计4340.56万元,使用3729.36万元,预算执行率85.92%,预算执行得分5.72分。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得分3分。 4.项目结果。 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收尾阶段,暂未完成全部项目结果,目前项目建设进度与预期进度相符,该年度得分6分。完成时效,由于本项目计划完成时效为2025年6月,暂未达到完成时效,故本年度得3分。 通用指标自评总得分53.72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工程进度 本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初设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已完成了前期规划、可研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本工程建设进度,实体工程已完成主体的99%,较计划工期提前,得15分。 2. 资金拨付 项目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得15分。 专用指标自评总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工程质量监控: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现场评价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都及时整改,该项自评得分8分。 2.工程安全监控: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项自评得分4分。 3. 工程资料完备情况: 本项目前期论证、中期实施资料齐全,真实,自评得4分。 综上,个性指标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得99.72分,其中通用指标得分53.72分,专用指标得分30分,个性指标得分16分。项目现阶段正准备竣工验收工作。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专债资金共3000万元,目前已发行1000万元,剩余专债尚未发行。 六、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全流程的项目管理,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注:以上绩效自评报告,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附件: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 ||||||||||||||||||||||||||||||||||||||||||||||||||||||||||||||||||||||||||||||||||||||||||||||||||||||||||||||||||||||||||||||||||||||||||||||||||||||
【关闭窗口】 |